支持市场开放和开拓(首购奖励)

来源: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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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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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
扶持标准
对首次采购或首次使用我市数字经济企业自主研发的、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信息系统解决方案,且采购费用达100万元(含)以上的本市企事业单位,给予实际采购费用30%的补贴,每家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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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七条措施的通知

http://www.fuzhou.gov.cn/zfxxgkzl/szfbmjxsqxxgk/szfbmxxgk/fzsrmzf/zfxxgkml/gzdt_2515/201805/t20180502_21904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