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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券

来源: 马鞍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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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设计,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建筑业,产业园,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公共服务,高技术服务,科技中介,农业,军工业
扶持标准
公示无异议的,对企业目标任务书执行期间实际研发投入及申报所需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费用的支出总额,由市财政局在工业经济倍增行动计划专项资金中按25%的比例进行兑现,单户企业兑现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1、申报科技创新券需提交的材料: ①《马鞍山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券申报推荐表》(附件一); ②企业研发机构、创新体系建设基本情况说明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③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企业研发、创新机构或示范平台认定批复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⑤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⑥省级以上(含省级)认定的新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⑦企业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2、科技创新券审核发放程序: ①凡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证明文件资料(一式二份),报送所在县、区、开发(园)区经信委(发经委、经发局); ②由企业所在县、区、开发(园)区经信委(发经委、经发局)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出具推荐意见后,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企业签订《马鞍山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券目标任务(合同)书》(附件二,以下简称“目标任务书”),并发放科技创新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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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市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券验收的通知

http://jxj.mas.gov.cn/4708001/8673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