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业-光伏企业合作发展支持

来源: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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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
扶持标准
1、对2018-2020年期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按照并购方对目标企业的实际现金收购价格或者目标企业净资产作价入股金额,给予并购方5%的一次性奖励,单个目标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2、对本政策发布后引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单个项目投资额(不含土地)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配套企业,按照到位资金的5‰,给予项目引进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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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http://jxj.hefei.gov.cn/10460/10466/201809/t20180921_2644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