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合资奖励

来源: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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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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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一)大力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国际合作基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对外资来我市设立研发机构的,按其当年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对新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自开业年度起前两年,每年给予其一定补助: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每年补助1000万元;10亿元以下、5亿元(含)以上的每年补助500万元;5亿元以下、1亿元(含)以上的每年补助200万元。对新设立的银行业非法人金融机构,自开业年度起前两年,每年给予其100万元的补助。对上述新设立的金融机构,自开业年度起前三年,每年给予高管人员每人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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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修订稿)》意见的通知

http://jxj.hefei.gov.cn/ztzl/gfxwjzqyj/17351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