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补贴

来源: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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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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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软件,集成电路
扶持标准
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并购非股权关联企业,并购资金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并购资金的5%给予并购企业补贴,单个并购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和要求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 (3)年度审计报告(当年新设企业可不提供); (4)企业完税证明(登录税务官网,打印带有系统税票号、盖有税务局电子章的完税凭证); (5)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附件6); (6)软件企业证明材料(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融资担保类企业无需提供)。 “软件企业证明材料”指的是企业以软件产品开发或信息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即汇算清缴年度自主开发软件产品或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的企业,提供近三年开发的主要软件产品列表,至少1个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有效证明文件(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证书); (2)主营业务为信息技术服务的企业,提供近三年主要信息技术服务项目列表,至少1份与非关联企业签订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协议)及对应的发票、支付凭证。 (二)其他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并购双方企业股东信息的证明材料(股东变更证明),申报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并购双方企业无关联关系的承诺(附双方股东名册); (3)企业并购的批复文件、并购合同、资金支付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或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海外并购项目提供并购双方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 (4)并购双方年度完税证明; (5)并购双方的软件企业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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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征求《合肥市加快推进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软件产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http://jxj.hefei.gov.cn/ztzl/gfxwjzqyj/17762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