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

来源: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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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 2016年:纯电动乘用车:2.5-5.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3万元,纯电动客车:12-50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20-25万元,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800元,并将根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燃料电池乘用车:20万元,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30万元,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50万元。 2017-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
申报材料
1.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书; 2.《推广应用车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汇总表》; 3.《推广应用车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 4.《推广应用车辆运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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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http://www.cq.gov.cn/zwgk/wlzcwj/czjb/czjbszfbm/202001/t20200114_4604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