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

来源: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申报时间: 2022/09/06-2022/10/26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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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扶持标准
经认定为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其研制生产方和采购方可享受首台(套)首购首用风险补偿项目补助政策。同一产品,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额的20%奖励采购方,不超过实际支付额的10%奖励研制生产方,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研制生产方和采购方均为市内企业的,由研制生产方牵头向所属辖区经信部门申报,双方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研制生产方为市内企业的,采购方为市外企业的,只对研制生产方进行奖励,由研制生产方向所属辖区经信部门申报;原则上,享受首台(套)保费补偿项目补助的研制生产企业不再享受首台(套)首购首用风险补偿项目补助。
申报材料
1.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请表 2.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请报告 3.相关附件 申报企业还需提供以下附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二、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获得的相关知识产权情况(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等有效证明材料。 三、我市同级或以上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 四、我市同级或以上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人工智能等相关协会或学会组织专家出具的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推荐意见(推荐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正高级专家不少于3人,并附推荐专家简历,协会或学会的公章、负责人签字及联系方式)。 五、产品通过我市同级或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认可机构(或本行业权威测试评价机构)的检测检验,产品检测报告需涵盖对应目录的性能技术参数;无相应检验检测机构的,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用户验收报告(包含对应目录的性能技术参数)等相关证明材料;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装备产品,需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备产品,需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六、申请产品研制完成时间相关证明。 七、组成申请产品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系统等的成本及产地的完整清单。 (说明:清单应包含组成装备产品零部件、元器件、软件系统的成本及产地;装备产品的总成本为构成单台(套)装备产品各部分装备实物的成本之和(不含研发成本、销售成本等)。) 八、近三年(2019—2021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事故的承诺函。 九、至少一台(套)装备产品的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 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1年度审计报告。 十一、产品彩色照片三张(不同角度拍摄)。 十二、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产品质量和先进性的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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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s://jjxxw.cq.gov.cn/zwgk_213/zcwj/qtwj/202209/t20220906_110780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