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天使母基金项目

来源: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8/03-2022/12/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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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扶持标准
为更好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子基金投资于天津市科技型企业,市级天使母基金设置回购和让利两种奖励机制,子基金在满足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选择任一方式: (一)回购:子基金投资期内,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他出资人可以申请回购市级天使母基金持有的基金份额,回购价格按照子基金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约定计算,并不低于投资本金余额及按退出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投资年限(高于2%时,按2%计算)计算的收益之和。 (二)让利:市级天使母基金在收回对子基金的实缴出资后,市级天使母基金将投资于天津市项目所得全部超额收益让渡给子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出资人。但不得承诺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他出资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不得承诺最低收益,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报材料
(一)材料准备 下载申请书模板,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书并准备相关附件。 1.天津市市级天使母基金参投设立子基金申请书(发起设立) 2.天津市市级天使母基金参投设立子基金申请书(增资 受让设立) (二)打印装订 申请者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纸质申请材料,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及附件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材料报送 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后报送至天使母基金管理公司;电子版发送至受理邮箱或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报送。 天津市市级天使母基金政策咨询机构为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处,申请材料受理机构为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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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天津市市级天使母基金申报指南

https://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208/t20220803_5949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