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专项资金-大数据全业态集聚发展项目

来源: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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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
扶持标准
重点支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推动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以打造场景、数字赋能、示范应用等形式,推动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经济等建设的项目。对获批大数据全业态集聚发展项目的企业,给予实际总投资额的20%,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应保存完整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1)。 2.(1)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选择支持类)。 (2)2021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大数据全业态集聚发展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8—1)。 (3)项目申报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18—2)。 (4)相关证明材料,建立目录按序号编印(格式参考附件18—3)。 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明确主要申请单位,并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4.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并打印本企业“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 5.项目申报单位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 6.项目申报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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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1年第一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gyxxh.tj.gov.cn/ZWXX5652/TZGG644/2021n/202106/t20210611_5477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