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专项资金-国家级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项目

来源: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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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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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
扶持标准
国家级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项目(02) 按照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9〕243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支撑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课大数据产品和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20〕31号)文件进行申报,并获得批复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20%,最高不超过500万资金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支持方向(02)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按通知要求顺序装订。 1.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选择奖补类); 2.国家大数据试点示范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 3.2020年度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报告(企业登录天津市评估诊断服务系统tjpg.cspiii.com,填写两化融合评估调查问卷,开展自评估)。 4.申报企业须配合第三方机构,按照审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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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发布2020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津工信财〔2020〕3号

http://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009/t20200930_39449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