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优秀电视剧项目

来源: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申报时间: 2022/01/17-2022/06/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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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报条件
2022年1月17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第一批项目申报截至3月31日,4月进行评审;第二批项目申报截至6月30日,7月进行评审)。 申报机构须在规定期限内,按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扶持标准
一、项目资助类别分为:扶持(剧本扶持、摄制和宣推扶持)和奖励两类。 1. 扶持 剧本扶持:须已取得备案公示,原则上剧本应已创作完成。 摄制和宣推扶持:申报项目应已进入拍摄制作或宣传推介阶段。 2.奖励 获得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飞天奖,或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电视剧频道黄金时段首播,或在影响力较大的省级综合上星频道黄金时段首播且社会舆论评价良好的项目。 二、项目资助与验收 获得基金资助的项目,由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与项目承担主体签订协议。 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主体向电视剧管理处申请验收。电视剧管理处依据《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和《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项目资助协议书》对资助项目成果进行检查、评审和验收,并向基金办提报结项验收报告。基金办对项目验收过程给予协助。项目承担主体要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不得弄虚作假。 获得基金资助的优秀电视剧参加国家或行业奖项的申报权、名誉权归北京市所有。验收合格的项目成果在使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资助项目”的字样。
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1.《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优秀电视剧项目申请表》(需提交两个格式的版本,一份Word格式的版本,一份PDF格式的加盖公章扫描版本)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由国家版权局或北京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 4.其它相关资料: (1)剧本扶持项目:应提供备案公示表、编剧授权书、资金落实证明、故事大纲、分集梗概(每集不少于1000字)、人物小传、全剧本; (2)摄制和宣推扶持项目:电视剧应提供备案公示表、制作许可证复印件、故事大纲、分集梗概(每集不少于1000字)、人物小传以及不少于30分钟视频素材; (3)奖励项目:提供作品完整样带、发行许可证复印件、获奖证明、社会效益评价等材料。 5.承诺书: 包括:全国性评奖申报权归属北京市;申报单位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承诺;主要演员片酬占比说明;依法履行版权保护义务。 6.信用证明: (1)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2)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申报单位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材料格式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纸质文件以普通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胶装,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完整剧本单独胶装);电子版文件存入U盘或硬盘中。剧本扶持项目,需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版文件一式一份;摄制和宣推扶持项目,需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版文件一式七份;奖励项目,需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版文件一式一份。 报审样片为电子介质,需要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具备完整图像、声音、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且必须从高清母带采集,码率不低于2Mbps,视频帧率大于25帧/秒,音频格式AAC,音频码率不低于128Kbps,封装格式MP4。为保护版权,需在全片中完整添加“评审专用”的文字标识和时钟码(小时、分钟、秒),其中“评审专用”位于画面右上角,时钟码位于画面左上角。所有申报材料一经上交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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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2022年度项目资助申报指南

http://gdj.beijing.gov.cn/zwxx/tzgg2/202201/t20220117_2593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