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优秀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广播电视节目项目

来源: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申报时间: 2022/01/17-2022/06/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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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申报条件
2022年1月17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第一批项目申报截至3月31日,4月进行评审;第二批项目申报截至6月30日,7月进行评审)。 申报机构须在规定期限内,按申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扶持标准
一、资助类别 项目资助类别分为:扶持(剧本扶持、摄制和宣推扶持)和奖励两类。 1.扶持 剧本扶持: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广播电视节目均可申报,原则上剧本或策划脚本应已创作完成。电视纪录片项目应具有明确拍摄计划、主创团队、拍摄大纲等,电视动画片须已获得总局备案公示。 摄制和宣推扶持: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广播电视节目均可申报,申报项目须已进入拍摄制作或宣传推介阶段,或已拍摄制作完成。 2.奖励 (1)获得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 (2)电视纪录片和电视动画片奖励。社会舆论评价良好,且获得总局年度表彰、季度推优或重要国内国际行业奖项的动画片和纪录片。在央视或省级卫视首播,且在重要网络平台播出取得较好社会反响的优秀动画片和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须已获得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 (3) 优秀广播电视节目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优秀新闻作品、广播剧、少儿节目、文化类节目、公益类节目等。对于积极参评星光奖、中国新闻奖、北京市文学艺术奖或国家广电总局、我局开展的评奖表彰活动并获奖的作品,予以优先考虑。 (4)优秀重大理论文献片奖励。取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理论文献影视片播映许可证》,在申报之日前半年内,在央视或主要省级卫视播出,取得较好社会反响。 (5)融媒体作品项目奖励。应为以广电为基础的深度融合作品,且播发后有较好效果。 二、项目资助与验收 获得基金资助的项目,由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与项目承担主体签订协议。 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主体向宣传管理处申请验收。宣传管理处依据《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和《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项目资助协议书》对资助项目成果进行检查、评审和验收,并向基金办提报结项验收报告。基金办对项目验收过程给予协助。项目承担主体要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凭证,不得弄虚作假。 获得基金资助的优秀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广播电视节目参加国家或行业奖项的申报权、名誉权归北京市所有。验收合格的项目成果在使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资助项目”的字样。
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 1.《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优秀广播电视作品项目申请表》 2.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4. 版权证明(已成片的需提供作品版权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5.其它相关资料: (1)剧本扶持项目: 电视纪录片:应提供完整策划方案、脚本大纲、拍摄计划、主创名单、资金落实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电视动画片:应提供备案公示表、编剧授权书、资金落实证明相关材料、1500字故事梗概或分集梗概、全剧本、制作计划; 广播电视节目:应提供完整策划方案、脚本大纲、拍摄制作计划、主创名单、资金落实证明相关材料。 (2)摄制和宣推扶持项目: 电视纪录片:应提供 1500字故事梗概、分集梗概,短片(单集时长不超过30分钟)需提供不少于5分钟的样片,长片(单集时长30分钟以上)需提供不少于10分钟的样片, 重大理论文献片须取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理论文献影视片播出许可证》; 电视动画片:应提供备案公示表、分集梗概、主要角色及场景设计图,以及不少于5分钟的样片; 广播电视节目:应提交策划脚本、主创人员情况(如涉及明星嘉宾需附片酬情况说明)、播出计划、1期节目完整样片。 (3)奖励项目:电视纪录片、电视动画片、广播电视节目应提供作品播出版完整视频、获奖证明、播出情况及社会效益评价等材料,电视动画片须提供发行许可证复印件。重大理论文献片须取得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理论文献影视片播出许可证》。融媒体作品项目应提供完整作品或发布网络链接、作品相关数据(如播放量、阅读量、点赞量、转发量、评论量等)及其他说明或证明材料。 6.承诺书:包括全国性评奖申报权归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申报单位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书面承诺;主要演员片酬占比说明(广播电视节目类);依法履行版权保护义务。 7.信用证明: (1)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2)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申报单位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将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材料格式 纸质文件一式两份,以普通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胶装,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完整剧本单独胶装)。附全部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视频,存入U盘或硬盘中,一式五份。 报审样片为电子介质,需要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具备完整图像、声音、字幕,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且必须从高清母带采集,码率不低于2Mbps,视频帧率大于25帧/秒,音频格式AAC,音频码率不低于128Kbps,封装格式MP4。为保护版权,需在全片中完整添加“评审专用”的文字标识和时钟码(小时、分钟、秒),其中“评审专用”位于画面右上角,时钟码位于画面左上角。所有申报材料一经上交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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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2022年度项目资助申报指南

http://gdj.beijing.gov.cn/zwxx/tzgg2/202201/t20220117_25933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