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电影部分)

来源: 北京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发展中心
申报时间: 2022/06/10-2022/08/1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
扶持标准
一、资助方式 资助方式分为两类:项目资助,即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及评审情况予以相应资助;项目奖励,即对优秀作品、优秀影视创作单位进行表彰与奖励。具体资助类型及申报材料要求参见附表。 二、重点支持的项目形式 (一)项目资助类 1.电影选题孵化扶持。符合引导基金规定的创作方向,将在京立项并重点投入制作的重大题材、重点题材的创作选题,可以申请选题孵化扶持。 2.剧本创作扶持。内容符合引导基金重点支持方向,在京完成备案、立项并已展开剧本创作的,可以申请剧本创作扶持。 3.拍摄制作扶持。符合引导基金重点支持方向,在京备案、立项的电影项目,已经或即将开始摄制的,可以申请影片拍摄制作扶持。 4.高新技术制作扶持。符合引导基金重点支持方向,侧重支持后期制作、科幻电影相关创作及制作生产。在京备案、立项,具有较强技术创新性,体现电影工业发展趋势,同时具有较高投入(投资规模至少在5000万元以上)的电影项目,可以申请高新技术制作扶持。 5.宣传发行扶持。符合引导基金重点支持方向,在京备案、立项,并已完成制作的优质电影项目,可以申请影片宣传推介、发行、展映、海外推广等方面扶持。 6.青年电影人才创作扶持。45周岁以下的青年电影工作者,以主创身份(含编剧、导演、主演等)参与在京开展电影创作摄制,在影片创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可申请青年电影人才创作扶持。参与创作影片须符合引导基金重点支持方向,并在京完成立项备案手续。 (二)项目奖励类 1.获奖作品奖励获得当年或上一年度(上一届)国家重要奖项(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华表奖、金鸡奖、百花奖)的优秀影片。 2.优秀影片奖励内容主题积极健康,艺术质量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俱佳,票房达到1亿元以上的优秀影片。 3.艺术创新奖励内容主题积极健康,具有较高艺术品位和审美追求,获得业界和观众普遍好评,具有创新价值,推动电影创作多元多样,票房达1000万元以上的影片,侧重对中小成本影片、特殊题材影片、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的奖励,侧重对青年导演、编剧(45周岁及以下)电影作品的奖励。
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主体可在北京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发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bjwh.org.cn/)注册并填写申报材料。已在系统中注册的单位,可修改更新相关信息。 2.项目征集时间:2022年6月10日-2022年8月10日 (二)项目申报流程 1.填报注册信息。申报主体可在官方网站按照步骤申请注册。 2.填报项目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北京市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发展中心审查申报项目资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电影部分) 2022年度第二批资助项目征集公告

http://www.bjwh.org.cn/contents/28/1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