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入库项目

来源: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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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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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互联网,文化创意设计
扶持标准
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入库
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并统一装订成册。 2.申报单位须在项目库在线平台进行注册,完整准确填报单位信息(单位名称为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扫描件,纸质复印件随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具体包括: (1)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税务登记证。 (4)申报前近两个月的缴税付款凭证(含增值税、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 (5)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交经审计的2018、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交2018、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6)根据所申报项目需要,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从业资质证明,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 (7)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地方党委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已经明确意见的文件材料,有关项目资金落实证明材料,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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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推荐申报第二批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

http://gdj.beijing.gov.cn/zwxx/tzgg2/202012/t20201211_21624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