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精尖产业-保障产业链供应链总体稳定项目(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奖励)

来源: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2/14-2022/08/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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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交通/物流/供应链,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集成电路,高端装备,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1.Q:供应链配套企业可否申请该项奖励? A:不能。支持对象为产业链龙头企业和汽车整车生产企业。 2.Q:与供应链配套企业签订的联合开发/测试验证环节供销合同是否计入首次采购时间? A:量产前试验环节不一定最终纳入配套体系,因此其供销行为不计入首次采购时间;如该配套企业顺利纳入,前期试验环节的供销额也不计入申报合同金额。 3.Q:以前年度申报过的供应链配套企业首次配套,今年新增了采购额能否继续申报? A:不可以,申报单位不可将同一家供应链配套企业重复申报。
扶持标准
对产业链龙头企业给予支持,按实际履约金额(不含税)的5%奖励,对应每个供应链配套企业奖励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每个产业链龙头企业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材料
1.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奖励申报表(附件11-1-1) 2.承诺书(附件11-1-2) 3.《XX企业供应链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明细表(附件11-1-3) 5.实际履约金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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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发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的补充通知

http://jxj.beijing.gov.cn/jxdt/tzgg/202207/t20220704_27628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