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扶持

来源: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商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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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扶持标准
此次组织推荐的企业采取基金阶段性参股的方式进行扶持,参股时间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基金对单个企业的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企业实收资本总额的30%。参股企业每年按约定的比例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基金参股形成的股权可以通过上市、股权转让、企业回购及清算等方式退出。
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线上填报审核,同时报送纸质资料,申请基金投资的企业需在“青海省中小企业服务应用系统(http://110.167.133.42:9004/)”注册登录后,点击进入“项目申报”页面进行申报,申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一)投资申请(企业文件形式,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基金申报理由等); (二)用款计划(申请基金主要投资方向、用途等); (三)企业章程(章程原件); (四)董事会或股东会成员名单和签字样本及所有高管(包括法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内部风控负责人等)个人简历; (五)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同意引入基金投资的决议); (六)多证合一的有关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七)验资报告; (八)最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应包含财务报表中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明细及形成原因详细分析); (九)企业征信、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征信; (十)企业最近半年的银行基本账户对账单; (十一)公司相关业务上下游往来合同; (十二)最近连续3个月完税凭证。 项目申报企业务必于10月8日前将有关资料完成线上填报,并将纸质资料报送上级部门审核。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本企业公章,扫描为PDF文档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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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青海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1年度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扶持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gxgz.qinghai.gov.cn/html/8/38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