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优先股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型企业项目

来源: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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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
扶持标准
引导基金以优先股的形式给予200-300万元支持;期限一年,免股息;一年期满后企业回购,引导基金收回投资。
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的征信报告; 4.所开发的药品、检测、防控装备及产品在新冠疫情防治中的应用情况; 5.公司上年度财务报告; 6.企业科研创新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7.上年度纳税申报表 8.其他证明材料(含企业的各类资质证书/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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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优先股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技型企业项目的通知

http://kjt.shaanxi.gov.cn/kjzx/tzgg/1707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