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产业链发展项目

来源: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8/15-2022/09/3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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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
扶持标准
待发布
申报材料
1.项目简介(格式见附件1),字数在2000字以内。 2.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申请表(附件3)、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4)。 3.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编制提纲见附件5)。 4.附件资料。 (1)项目备案、土地、环评等审批文件复印件。备案文件需为加盖审批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项目涉及新征土地的,须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的项目);项目不涉及新征土地的,提供原有土地证明复印件;厂房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和租赁场地土地证明文件。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评价批复意见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需企业提供说明文件。 (2)审计报告。专业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完整审计报告复印件(项目建设期内的新注册公司除外),2022年6月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盖公章)。 (3)项目投资完成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已开具的部分发票,已签订合同未开票的需提供部分购买固定资产的合同或协议。 (4)项目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及银行出具的企业银行存款证明文件、贷款合同、银行入账单、增资股东会决议、社会融资等其他资金来源证明文件复印件。 (5)项目对有研发活动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规上工业企业需提供2021年上报统计部门企业年报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报表107-1、107-2)。未入规企业提供研发活动的情况说明(该项为评审时加分项)。 (6)项目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或知识产权转让协议(非必备,该项为评审时加分项)。 (7)企业获得的资质、荣誉证明文件。 (8)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和附件资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附件6,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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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点产业链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gxt.shaanxi.gov.cn/tzgg/81559.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