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发展专项-数据开发利用及安全项目

来源: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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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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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
扶持标准
2022年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补助、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基金根据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申报指南。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资料应以PDF文件类型上传系统: 1.封面(系统打印生成,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资料目录(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4.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系统打印生成,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系统打印生成); 6.法人执照副本或设立依据(加盖单位公章); 7.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1)项目背景及概况; (2)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3)立项依据与必要性; (4)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5)技术路线、建设方案; (6)技术支撑、技术来源等; (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8)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9)预期成果(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分析) 8.申请以奖代补的,提供项目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及清单(清单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贷款贴息的,应提供项目贷款合同或贷款承诺函和已发生的银行贷款凭证(入账证明或利息单)等资料。 9.企业出具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出具财政部门认可的财务决算报表并盖章); 10.企业税务信用情况报告或证明; 11.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经营情况总结,目标完成情况、服务完成情况总结,建设投入情况及经济效益或社会效果分析(加盖单位公章); 12根据申报项目情况,还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1)列为国家级、省级大数据重大项目、数字经济示范、大数据应用示范等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2)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关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等复印件) 13.服务的机构(单位)汇总表(“服务平台”项目提供); 14.主管部门委托事项书面文件及开展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15.具有从事大数据服务的专业人员; 16.开展服务活动佐证材料(文件、新闻报道、图片等); 17.工作场所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18.财务管理制度(加盖单位公章); 19.以前年度曾获取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验收报告(需市(州)大数据主管部门或省级申报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20.大数据标准研制类项目承担单位还应提交: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有关法定证明资料(如:资质证书、技术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奖励证明、用户使用报告等);大数据标准研制提纲(加盖单位公章); 21.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企业法人签名或签章); 22.市州或省直部门推荐文件(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23.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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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省大数据局关于开展2022年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增补入库的通知

https://dsj.guizhou.gov.cn/xwzx/tzgg/202202/t20220223_72663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