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申报时间: 2022/04/22-2022/05/1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化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农业
扶持标准
贴息资金按照“突出重点、择优扶持、额度控制、先付后贴”的原则,由实际到位的贷款额、相应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和贴息期限计算确定。 (一)贴息时限:固定资产贷款以及茶叶、花椒、竹产业和现代农业种业、农机、烘干冷链物流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时限为2021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按贴息时限内银行贷款实际到位额度为贴息计算依据。天府农业博览园贷款贴息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贴息额计算: 1.对固定资产贷款实行固定利率贴息。 贴息额=折算贷款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1年4月中长期贷款LPR4.65%。 2.对茶叶、花椒、竹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种业、农机、烘干冷链物流项目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分档贴息。 (1)第一档:对流动资金贷款所在地属于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县的,贴息额=折算贷款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1年4月短期贷款LPR3.85%×60%; (2)第二档:对流动资金贷款所在地属于非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县的,贴息额=折算贷款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1年4月短期贷款LPR3.85%×50%; (3)对上述两类同时属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在原有贴息额基础上再上浮10%。              实际贷款额×实际贷款时间(月) 折算贷款额=---------------------------------                          12 (三)贴息额度: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单个茶叶、花椒、竹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种业、农机、烘干冷链物流项目流动资金贷款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曾获得过省级财政农业产业化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或在贴息时限内获得其他财政贴息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申报材料
(一)农业产业化项目银行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见附件1); (二)四川省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见附件2); (三)申报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表(见附件3); (四)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五)申报项目情况说明; (六)银行贷款汇总表及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七)支付银行利息汇总表及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 (八)银行贷款到帐凭证及支出明细账(复印件); (九)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十)证明与农民利益联结的相关资料; (十一)人民银行出具的完整的《企业信用报告》; (十二)人民银行签章的《信用报告异议信息专项证明》(对企业信用报告有异议的才提供,见附件4,当地人民银行所盖鲜章原件) (十三)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如:证明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材料等)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2/4/22/83dce55e4aab4e218f379ded3b7249f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