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2022/01/01-2022/03/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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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主体原则上应分别在2022年3月31日、在2023年3月31日、在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八桂充”平台向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上一年度补贴申请并附有关材料。
扶持标准
(一)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按额定输出功率对充电设施建设企业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为交流充电设施150元/千瓦、直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充电设施功率及数量以“八桂充”平台数据为准。 (二)充电设施运营补贴。按实际充电量对充电设施运营商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0.14元/千瓦时。交流充电设施补贴上限电量为1000千瓦时/千瓦·年;直流充电设施补贴上限电量为1500千瓦时/千瓦·年。充电设施实际充电量以“八桂充”平台数据为准。
申报材料
(一)充电设施建设补贴。 1.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请表。 (1)充电设施建设项目情况表; (2)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请明细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核查(检测)报告; (5)“八桂充”平台接入证明文件; (6)项目现场照片;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2.充电设施建设补贴申请信息汇总表。 (二)充电设施运营补贴。 1.充电设施运营补贴申请表。 (1)充电设施运营项目情况表; (2)充电设施运营补贴申请明细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核查(检测)报告; (5)“八桂充”平台接入证明文件; (6)项目现场照片;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 2.充电设施运营补贴申请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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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fgw.gxzf.gov.cn/zwgk/wjzx/tzgg/t112469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