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桂酒产业发展扶持-产学研合作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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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扶持标准
按产学研合作合同价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企业实力,如行业地位、产品市场占有率、销售收入及利润水平、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产品特点,要将该产品的优势表述出来,尤其是与同类产品的不同点,尽量用量化指标;技术来源,要证明技术落实,并具备产业化能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工艺设备部分,土建部分和其他,尤其要将工艺设备部分描述清楚;效益分析,包含经济效益、行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为行业进步的贡献,为社会节能减排、安置就业等;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核准或备案、节能审查、环评审批、土地审批等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工程建设形象进度,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累计完成投资,预计建成投产时间等。   (二)《2021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桂酒振兴)项目计划表》(附件1)。 (三)《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企业获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资金支持情况表(2015-2021年)》(附件4)和《企业2020年度纳税情况表》(附件5)。新办企业未发生纳税的不要求提供纳税情况表。 (四)项目2021年度实际完成投资、投产产能、投产当年新增销售收入、投产当年新增税金等绩效目标(附件3项目基本情况表中填报)。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经授权的工业园区管委会对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环评意见、节能审查意见、新增用地项目用地批复或初审意见。各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相关数据应一致。 (七)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中的项目名称和数据要与核准或备案文件相一致。 (八)项目资金来源及投入凭证:包括有关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或意向书(注明用于该项目建设)、承诺函、已发生利息支出凭证,自有资金证明,已投入项目建设的主要资金支出有效凭证汇总表和凭证、合同复印件。 (九)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应与会计实际账务数据一致。 (十)直观体现项目形象进度的建设施工现场照片,包括厂区外观,新建厂房、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等。 (十一)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十二)项目单位知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对所提供材料、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违反相关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 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报材料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都在一个PDF文件中,扫描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要编列目录,内容按上述顺序),由各市工信局统一收集汇总刻录成光盘,光盘标记“××市2021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桂酒振兴)申报项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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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桂酒振兴)项目的通知

http://gxt.gxzf.gov.cn/wzsy/tzgg_6719901/tzgg/t83453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