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牵头企业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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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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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
申报条件
1.企业牵头申报的,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不低于3%,且要按不低于申报支持额度3倍的比例配套投入研发经费,申报时要出具匹配资金承诺函。申报的项目属在本企业应用的,应符合企业发展规划或列入近2年企业的研发计划。优先支持企业已自立项开展研发的项目。 2.其它属性单位牵头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按不低于1:1比例投入配套研发资金,申报时要出具匹配资金承诺函,企业参与申报要按不低于申报支持额度3倍的比例配套投入研发经费,申报时要出具匹配资金承诺函。 3.项目立项后项目总投资(“项目经费来源预算”的合计数)要与申报书保持一致。 4.为其他企业服务开展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的项目,要提供技术需求方的材料或与应用示范单位合作的协议。 5.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广西科研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扶持标准
自治区科技经费属补助性质,科技重大专项单个项目财政资助经费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且不高于1000万元,特别重大的不高于1500万元。
申报材料
1.正式申报项目材料(纸质)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装订顺序为《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报附件材料(按上表所列的装订顺序进行排列)。 2.申报项目材料(纸质)打印、装订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允许用塑料夹、皮包装,封面(首页)必须为纸质且内容格式与《项目申报书》封面一致。 3.申报项目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属于保密的材料,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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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牵头企业申报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http://kjt.gxzf.gov.cn/dtxx_59340/tzgg/t71134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