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扶持

来源: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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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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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对加氢站建设给予一定补贴。自政策发布日起,按照“总量控制,先建先得”原则进行补贴,省财政对2022年前建成并投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的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给予补贴。其中,属于油、氢、气、电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每站补助250万元;独立占地固定式加氢站,每站补助200万元;撬装式加氢站,每站补助150万元。鼓励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贴,各级财政补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站,且不超过加氢站固定资产投资50%,超过部分省级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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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drc.gd.gov.cn/ywtz/content/post_3125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