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认定

来源: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
扶持标准
(一)对获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资格的企业,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颁发证书。 (二)财政政策。 1. 对获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资格的企业,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相关专题项目申报等给予优先重点支持。 2. 优先在骨干(培育)企业中筛选储备一批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并向国家有关部委推荐,争取国家重大专项、重点计划和专项资金落户我省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并给予配套支持。 (三)融资服务。 鼓励和支持省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为企业融资提供相关支持和服务。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建立与相应的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工作联系制度,指定专人定期联系骨干企业,反馈企业意见和建议,帮助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做好骨干企业发展的监测分析。
申报材料
1. 申报书。 2.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 (1)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近两年会计报表; (3) 企业拥有或享有独占权的核心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4)企业获得国家、省、市级R&D机构的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5)企业人员花名册(超过100人的企业,只列科技人员及专职R&D人员); (6)其他反映企业某方面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新产品鉴定证书、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企业及产品认证证书、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列入省部级以上项目计划的批准文件、牵头起草的行业以上标准、有效纳税证明、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8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申报及复审的通知

http://gdii.gd.gov.cn/gkmlpt/content/1/1080/post_10806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