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军工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

来源: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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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军工业
扶持标准
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按申报上一年度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抵扣税金(应剔除已作进项转出的部分和不动产)对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30%的比例,单项扶持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进行补助。
申报材料
(一)填报《军民技术成果转移和国防专利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军工知识产权产业化申请书》,并提交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2018年军民技术成果转移和国防专利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军工知识产权产业化申请报告》,编制要点包括: 1.项目产业化背景和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对产业发展的作用与影响、市场分析和预测); 2.单位情况(所有制性质、主营业务、近三年来的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股东概况); 3.项目产业化实施情况(产业化条件、人员保障、实施内容、建设周期、实施阶段、技术来源、工艺路线、转化成果、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推广策略); 4.项目投资情况(项目产业化投资规模、投资清单、资金来源、申请政府资金额度,政府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化软硬件购置,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低于70%); 5.项目财务分析、经济分析及主要指标(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等指标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6.项目验收的经济、技术、社会效益指标; 7.报告其他证明材料和附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项目拥有的技术成果专利、技术水平证明材料和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开发合同、设计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五)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六)单位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八)单位对申报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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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军民融合方向)项目库的通知

http://zwgk.gd.gov.cn/696453330/201802/t20180211_7522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