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科技成果来粤产业化专题

来源: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2022/09/28-2022/10/28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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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扶持标准
一次性事前立项资助,每项资助 100 万元,广东牵头企业应当按项目合同书规定于收到财政拨款后 3 个月内将跨境资金拨付至港澳机构。
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盖单位章)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盖单位章或财务章)。 2.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社保缴纳记录。 申报单位自筹经费总额不低于本专题项目财政资助金额。提供自筹经费的企业须提供盖章签字齐全的自筹经费承诺函(原件),立项后随纸质申报书一并报送。 自筹经费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中下载。 3.项目参与各方须就合作项目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研发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与资金分配,必须包含在广东省内进行小试、中试的条款。未签署合作协议 的单位不得列为项目的合作单位。须提供中文合作协议(原件),立项后随纸质申报书一并报送。合作协议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中下载。 4.如参与单位有境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所在国(地区)企业登记证明(复印件)。真实性承诺函(原件)。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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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3年度港澳科技成果来粤产业化专题、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交流专题、粤澳科技创新联合资助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gdstc.gd.gov.cn/pro/tzgg/content/post_4020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