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孵化器组建天使投资基

来源: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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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产业园
申报条件
出资方式 申报基金经尽职调查、专家评审并报省创投引导基金理事会批准同意后,引导基金按照不超过实际到位资金额(含申请引导基金金额)的30%的比例给予配套投资,在其他社会股东资金出资到位后按协议出资。
扶持标准
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组建天使投资基金。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发起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并约定将60%以上资金投向孵化器内科技创业企业的,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不超过实际到位资金额30%的比例给予配套投资。发起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规模可降低至3000万元,投资期限可延长至7年。
申报材料
1.科技企业孵化器组建天使投资基金申请书及相关附件; 2.湖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子基金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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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省科技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激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kjt.hubei.gov.cn/kjdt/ztzl/fzxczl/xfyf/skjgfxwj/202008/t20200821_28188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