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产业园,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化工产业
申报条件
1.部机关相关司局推荐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 5 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各不超过 10 个;各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5 个,且需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中央企业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 3 个。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各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
不超过 3 个,且不占上述推荐名额。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2.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 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合作的项目。
3.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