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资金补助

来源: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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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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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科研单位
扶持标准
对促成科技成果在省内转化且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省级服务机构,省级财政按照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5%给予补助,最多不超过50万元。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仅就增值部分给予补助;同一项技术转移活动仅补助一次。
申报材料
1、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2、相关证明材料。(参照备案申请材料第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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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和2018年度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t.shandong.gov.cn/page/subpage/detail.html?id=4313925f043c4da886ae78f3cf85df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