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券资金补助

来源: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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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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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扶持标准
补助标准: 1、对符合供给方依托科研设施与仪器为使用方提供的检测、试验、分析、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研发设计、标准制定的科技创新服务的科技创新活动发生的费用,给予枣庄、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6市和省财政直管县的使用方60%的补助,其他地区40%的补助;同一企业或团队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 2、省科技厅对服务制度健全、提供服务量大、用户评价高、综合效益突出的供给方,按其上年度实际服务的创新券总额的10%-30%给予奖励补助。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按10%、20%、30%三个档次进行补助。同一供给方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
申报材料
通过省仪器设备网预约使用科研设施与仪器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与供给方协商在线下完成服务后,在网上提交服务合同、发票、服务结果证明(检测试验分析活动还需提供科技创新相关性证明)等材料,在线打印创新券。创业(创客)团队由入驻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统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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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山东省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kjt.shandong.gov.cn/page/subpage/detail.html?id=63db5efc8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