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资金专项-电子商务拓展市场

来源: 福建省商务厅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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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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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2020年4月-12月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超过7500万元或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超过25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不超过8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二); 2.资金申报表、附表、佐证材料(附件三、四); 3.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4.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单位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证照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2020年无欠税证明或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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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t.fujian.gov.cn/xxgk/tzgg/202103/t20210324_55554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