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示范应用项目补助

来源: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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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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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物联网
扶持标准
项目2019年以来已完成投资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2000万元、20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安排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和300万元补助。
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基本情况(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已实现“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建设情况、投入明细表、支出凭证。 3.能够体现项目运营情况的财务报告、产品专利和知识产权证书。 4.申报企业201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创新产品除外)。 5.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其中创新中心须明确体现研发投入及研发占比,创新产品项目须明确体现核心部件或模块销售收入,“数字丝路”项目须明确体现数据及软件服务占比。 6.企业前5大股东(股东名称及控股比例)。 7.其他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包括:2016年以来企业获得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及其他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名称、资金名称、支持数额;本次申报项目与已获支持项目不属于相同或者拆分项目的情况说明,并出具情况属实的承诺函;企业本年度已申报的其他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情况。 8.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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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2021年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http://fgw.fujian.gov.cn/xxgk/gsgg/202107/t20210730_56581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