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项目

来源: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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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
申报条件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直接报送省数字办。 2.单位推荐申报:省直有关主管部门,各地市大数据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等单位推荐示范项目,推荐单位填写《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附示范项目申报表报送省数字办。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项目申报表 2.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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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征集遴选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http://fgw.fujian.gov.cn/xxgk/gsgg/202012/t20201210_54798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