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行业平台补助

来源: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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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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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对符合数字福建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投向、由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服务范围为区域性或全省性的重点行业公共平台,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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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fgw.fujian.gov.cn/xxgk/gsgg/201809/t20180921_450877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