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资金专项-跨境电商企业扩大进出口

来源: 福建省商务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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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贸易
扶持标准
按2020年首季度纳入海关统计交易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
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二); 2.资金申报表、附表、佐证材料(附件三、四); 3.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4.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报单位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证照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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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首季度电子商务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t.fujian.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swkayw/dzsw/202003/t20200316_52168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