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来源: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2022/04/20-2022/07/1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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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现代服务业
扶持标准
待发布。
申报材料
一、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技先平台”网上填写打印);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网上提交原件扫描件,书面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三、企业工作场所证明材料(企业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上一年度技术先进服务业务收入和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至少一份原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 五、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 六、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纳税申报表需盖有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七、企业上一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收入及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表(加盖企业公章),并附服务(离岸服务)销售合同(服务合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协议书)和销售票据(销售发票、外汇收入核销证明); 八、企业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论述(1000字以上),提纲如下: 1.企业的基本情况; 2.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研发活动情况; 3.企业提供服务、经营管理情况; 4.企业发展前景与规划; 5.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优势; 6.客户对服务增值性评价。 九、企业员工花名册(注明员工学历结构、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人员情况)、企业上年度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或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证明(加盖企业印章); 十、其他佐证材料: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如知识产权证书,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获本省或国家科技立项证明,获本省或国家科技奖励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扫描的光盘一式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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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福建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204/t20220420_58962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