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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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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扶持标准
省数字办将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评审,择优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分档补助:项目已投资1000—2000万元(含)的,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补助不超过200万元;项目已投资2000—3000万元(含)的,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补助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已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对产业带动性强、发展潜力大的平台企业,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重点扶持。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应提交纸质和电子文档申报材料,其中: 1.纸质材料需提供目录、标明页码,按顺序装订(A4纸、简装)成册,加盖申报企业公章,一式3份(附相同内容U盘2个、光盘2张)。 2. 为其它企业提供服务,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 3.财务事项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其中行业平台投资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软硬件(可包括知识产权、专利等)购置费、研发经费,以及咨询费、测试费、安全测评费等。上述相关费用汇总截止至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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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福建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平台经济项目的通知

http://fgw.fujian.gov.cn/xxgk/gsgg/201905/t20190530_48900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