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计划项目(对外合作项目)

来源: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2022/07/29-2022/09/09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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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一)产业化合作项目 申请资助经费预算应科学合理,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资助方式。若项目立项,申报单位应先行投入。鼓励各方加大项目投入力度,财政资助经费不予拨付给境外合作单位。 (二)一般项目 每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财政资助经费不予拨付给境外合作单位。 (三)对口帮扶科技合作项目 帮扶宁夏固原市、新疆昌吉州、西藏昌都市等对口支援地区,2022年度原则上拟支持不超过6个项目,每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口支援合作单位的经费分配占比应在50%以上)。
申报材料
(一)产业化合作项目 申请书相关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封面应加盖申报单位章并扫描上传)、合作协议书、体现经营收入的企业上年度利润表(加盖企业财务章)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研发经费投入结构明细表(加盖企业单位章或财务章)等。合作协议书内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 (二)一般项目 申请书相关附件: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内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 (三)对口帮扶科技合作项目 申报单位提供的有关申请、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 牵头单位与宁夏固原市、新疆昌吉州、西藏昌都市等地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在附件中上传提交合作协议书,协议书需签字、盖章、落款、日期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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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207/t20220729_59636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