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补助

来源: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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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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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1、对单台价格在30万元以上、成套价格在10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管理单位,省按其上年出租仪器设备年度收入的20%给予补助,每个管理单位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租用单位所在市(县)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的20%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每个租用单位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仪器共享服务须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有关。对省外提供的共享服务、关联单位之间共享服务、商业验货、商业摄制、医疗服务、电信计费以及开展法定认证、执法检查等强制性检测服务不在补助范围。
申报材料
1、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共用补助申报书 2、仪器设备出租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含服务项目及收费明细)。 3、2019年度内开具的仪器设备出租服务收费凭证复印件。 4、出租仪器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 5、管理单位提交仪器共享服务须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有关的证明材料或服务对象出具的证明材料(含真实性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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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t.ah.gov.cn/kjzx/tzgg/119444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