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来源: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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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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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汽车制造业,采矿业,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其他
扶持标准
1.省基金委与企业资助方一般按照1:3的比例出资,在不高于1:3比例的情况下可由省基金委与企业资助方协商。对出资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资助方可给予基金冠名权,原则上冠名方式为“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其中“***”为企业资助方名称。 2.企业联合基金项目资助额20万元(含)以上的一般采用分期拨款方式,20万元以下的一般采用一次性拨款方式。 3.企业联合基金当年度各类别项目经费分配可根据申报情况适当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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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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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http://kjt.zj.gov.cn/art/2020/12/25/art_1229225203_4351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