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商务,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高技术服务,农业,军工业
申报材料
1、浙江企业应填写《浙江—芬兰产业研发合作项目表》(附件1),连同合作协议复印件一并报送我厅。芬兰合作方按照芬方规定的申报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详见网址:https://www.businessfinland.fi/suomalaisille-asiakkaille/asiointipalvelu/)。双方各自提交的材料中,项目名称(中英文)、参加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应严格一致。仅向一方管理部门申报的项目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环节。
2、我厅委托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帮助有明确需求的双方企业寻找合作伙伴,对接合作项目。请需要寻找芬兰合作伙伴及项目的浙江企业填写《浙江企业对芬兰合作需求信息表》(附件2)并尽早报送。在征集截止日期前确定合作伙伴并签署合作协议的项目,可参加本轮项目征集,申报方式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