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合作金融机构

来源: 江苏省财政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市、县财政局根据本地区融资担保机构申请情况推荐合作机构。设区市推荐3家以内,县(县级市)推荐1家。在市、县推荐的基础上,省财政厅组织评审后确定入围名单。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文件。申报单位根据基金合作产品的特点和本机构的服务能力,注明申请参与的子产品业务名称。其中,银行在4个专项子产品中选择3个以内的产品申报,融资担保机构仅申请参与“小微贷”业务。 2.管理制度情况。金融机构在审批机制、贷款(担保)流程、考核机制、尽职免责机制等方面的情况,可提供相关的文件材料。 3.相关经营指标。银行提供小微企业、科技、涉农以及制造业贷款的投放和增长情况,如2019年、2020年末银保监局《S71-1普惠型小微企业和其他组织贷款》、《S71-2普惠型农户及贫困户经营性贷款》等。担保机构提供2019年、2020年单户1000万元以内的担保业务明细表。 曾参与类似政银合作产品的机构,说明参与的产品业务名称、投放规模、不良率、补偿情况以及经济社会效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合作金融机构的申报通知

http://czt.jiangsu.gov.cn/art/2021/7/16/art_77309_9889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