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

来源: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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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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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互联网,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一)对入选江苏省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重点企业,由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对入选企业实施的与平台经济发展相关的项目,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给予贴息扶持。
申报材料
(一)江苏省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重点企业申请报告。申请报告要对申报单位、财务和平台项目的基本情况、经营管理和创新水平的情况、持续发展能力和相关财务状况以及社会责任等进行阐述。 (二)《2018年江苏省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重点企业推荐表》(见附件1)。 (三)企业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规运营平台必要的许可或牌照、相关资质证明(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认证、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品牌认证、资信等级评定证书等); 2、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的2016、2017、2018年度单个平台交易额或平台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或对于申报撮合交易额的企业须提供连续三个年度的佣金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并提供佣金和撮合交易额的比例关系证明材料;或其它可以证明平台交易额或撮合交易额的专项审计报告; 3、企业依法纳税、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均加盖公司公章。 (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见附件2)及“涉企项目”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电子表发至各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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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第五批重点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fgw.nanjing.gov.cn/njsfzhggwyh/201912/t20191212_1737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