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

来源: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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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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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扶持标准
省科技厅、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按1:1比例共同出资支持立项的集群试点项目,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予以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助经费,单个项目的省地财政资金联合支持强度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新增总投入的三分之一。对立项但不在国家高新区所辖范围内的企业申报项目,由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给予经费调剂支持,项目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履行审核推荐职责,并协助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做好项目后续跟踪管理。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要围绕集群培育目标,依托高新区集群培育专项资金予以集成支持,积极引入合作创业投资机构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跟进投资,共同支持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
申报材料
集群试点项目申报材料须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kjjh.jspc.org.cn/),书面材料内容和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申报材料及项目汇总表、设区市科技局审查推荐函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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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2021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1/3/18/art_48967_9707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