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来源: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时间: 2022/03/01-2022/04/08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局统一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项目申报工作;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省有关部门可按照分管行业组织开展跨区域实施或特别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各设区市申报项目总数原则上不超过8项。对纳入新序列管理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0家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含培育单位)各限报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计入各设区市申报项目总数;对符合激励条件的设区市根据激励事项可增加相应申报名额(激励事项及名单和可增加名额详见附件1),增报的项目应属激励区域范围内。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推荐项目不超过2个。 (三)每个项目承担单位本年度内限报1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有在建未验收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本年度专项;同一项目近两年累计获国家和省财政资金500万元及以上支持的,不得申报;项目承担单位在近3年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不得申报。 同一项目本年度不得同时申报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等省财政资助的项目。 (四)项目承担单位承担项目申报、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确保项目真实性,按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环评、土地、节能评估等相关建设条件,并按承诺的目标、任务、时限及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部门承担项目组织申报推荐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和核备等工作,对所推荐项目要进行现场考察和形式审查,确保真实性,严把质量关。 (五)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择优、投资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总投资的30%申请资金补助。 (六)2022年拟开展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工作。 请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申报组织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及时知晓有关信息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和预备通知要求,做好企业项目摸排。申报所需附件和网上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扶持标准
本次项目采用竞争择优、投资补助方式予以支持,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总投资的30%申请资金补助。
申报材料
一、程序及申报要求 具备条件的企业将项目申报材料按照要求格式装订成册,提交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商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原件等进行初审,核实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并上报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商同级财政部门审核遴选汇总,并于4月8日下班前将附项目汇总表的正式申报文件2份行文上报,项目申报材料提交至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窗口(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邮编210036)。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送材料方式同上。 二、材料及附件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编制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及附件5份(附光盘电子版,包含Word、Excel等可编辑版本和PDF版。PDF版需依据顺序要求将相关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文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书及附件材料请按封面、项目简介、项目申报表、信用承诺书、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文、相关附件顺序装订。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fzggw.jiangsu.gov.cn/art/2022/4/11/art_284_10411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