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奖励

来源: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省内企业每新上1个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且新能源商用车销量达到100辆(或者乘用车销量达到2000辆)的,省财政给予10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材料。企业填报《黑龙江省企业新增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奖励申报表》,企业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性及自愿承担违诺责任的承诺书。(2)佐证材料。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包括公告批次、汽车产品技术参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新增公告车辆销售合同,收入明细账,银行存款对账单,缴税凭证等,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为方便企业,佐证材料可先提供复印件,待现场审核时,将查验相关原件。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企业新增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gxt.hlj.gov.cn/pages/ArticlePage.aspx?PID=1&NodeID=8&PNodeID=0&ArticleID=15454&PageID=0&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