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台(套)创新产品认定及奖励

来源: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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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机器人,高端装备,航空航天
扶持标准
对获得首台(套)创新产品认定的研制企业,按首台(套)创新产品销售价格的50%对贡献突出的研发人员给予奖励,单个产品奖励上限为2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首台(套)创新产品认定申请报告和《黑龙江省重点领域首台(套)创新产品奖励资金申报表》; (二)产品知识产权和技术先进性的有效佐证材料或新产品鉴定证书; (三)产品近1年内的查新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及标准备案材料,因产品特殊性确无相应检验检测机构的,以产品合格证和能体现相关检测数据的用户使用报告为准。特殊行业需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四)能反映首台(套)创新产品研发成本支出情况的相关财务凭证以及销售首台(套)创新产品的合同、销售发票和缴税等佐证材料。产品销售完成时间距申请认定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相关佐证材料的日期应体现在当年发布申报通知之日前,其中销售发票额度应不低于50万元;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产品申报年度的经营、财务、缴税等情况的佐证材料。 第七条 用户单位申请材料包括: (一)首台(套)创新产品采购应用奖励项目申请报告; (二)申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产品采购合同和购置发票复印件。用户单位申请首台(套)创新产品采购应用奖励项目的同时,研制单位必须申报首台(套)创新产品认定,有关合同及发票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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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点领域首台(套)创新产品认定及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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