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专项-基础研究项目

来源: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扶持标准
鼓励地方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参与设立联合基金,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和联合出资方出资比例不高于1:2,联合出资方为高校(不含所属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的不高于1:1,联合出资方推荐申报的项目,符合联合基金资助范围的,应通过联合基金给予资助。 省自然科学基金(含联合基金)资助额度最低不少于8万元,一般不超过50万元(低于资助额度下限的,一般不予立项,下同),具体资助额度根据项目类别、研究难度、研究成本、绩效目标等因素分档确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按省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签署的协议及相关规定执行。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未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吉林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kjt.jl.gov.cn/xwzx/tztg/202111/t20211118_8288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