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项目

来源: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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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基本情况表(附件8-1)。 2.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8-2)。 3.资金申请报告(附件8-3)。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单位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6月底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6-2018年获得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奖补情况和使用情况(不含国家政策性补贴);本次申报项目投资预算表、实际建设投资情况及付款情况(包括已付款金额,未付款部分说明原因);本次申报项目建设剩余所需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有资金落实到位情况。(提供相关凭据)。 5.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申报项目涉及的备案核准、国土、规划、环评、安全生产等,需提供相关落实手续文件(根据具备的情况提供)。 7.申报项目所涉及产品、技术获得的许可证、知识产权(专利)等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具备的情况提供)。 8.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印件。如:装车试验协议、配套采购协议、委托研制协议、技术合作协议、技术转让协议、产品销售或服务合同、权威部门出具的试验报告、产品鉴定书等。 9.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0.项目推荐工信部门出具的项目真实性证明及踏查进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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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吉林省工信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gxt.jl.gov.cn/xxgk/jwwj/201809/t20180910_5084948.html